
共青团新人注册送58元平台委员会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,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,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,依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和团内有关规定,制定本细则。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、控制规模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的总要求,有领导、有计划地进行,坚持入团自愿原则,成熟一个发展一个,防止突击发展,反对关门主义。 第三条团的基层组织应当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,着力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,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,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。
第二章 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团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,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,宣传团的基本知识,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,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,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,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。 第五条团组织应当主动了解青年,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、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,鼓励他们申请入团。 第六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,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,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,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。 第七条入团申请人应当向工作、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。 第八条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,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,了解基本情况。 第九条共青团员是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,只能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,故不得发展有宗教信仰的青年入团。 第十条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,应采取团员推荐、等方式,由支部委员会(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,下同)研究决定,并报上级团组织(主校区),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大道3039号(新校区) 邮编:338000 联系方式:0790-6736399 版权所有 新人注册送58元平台 技术支持:江西华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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